知之小工具造句栏目为您提供2024年的民事诉讼的造句相关内容,本栏目原创编辑和精选收集了104条民事诉讼的造句一二年级例句供您参考,同时也为您推荐了民事诉讼的解释、近反义词和组词。
- 1、但是现行立法仍在诸多方面存在不足和亟待完善之处,实践中民事诉讼程序转换制度亦呈现随意性和虚无性。
- 2、民诉法的修改为民事诉讼理论研究创造了一个新的契机,带来了民事诉讼法研究新的繁荣。
- 3、在民事诉讼与非诉讼中,民事证据的取得对于律师代理成功具有决定意义。
- 4、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
- 5、民事诉讼法中的当事人处分权在民事诉讼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权利。
- 6、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 7、朝阳法院受理该案后,三被告向该院提起管辖异议,认为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三被告住所地均为天津市,因此认为本案不应由朝阳法院管辖。
- 8、目前,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仅限于民事侵权的情况,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国家赔偿案件中的受害人、合同违约纠纷中的权利人等的精神损害赔偿权却不予保护。
- 9、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强化和完善民事诉讼当事人处分权也迫在眉睫。
- 10、司法认知,又称为“审判上的知悉”,是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证据学上一个重要问题。
- 11、缺席判决制度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
- 12、与其他学说相比,此说更符合民事诉讼认识论以及民事诉讼的目的要求,因此,笔者主张应以相当因果关系说作为因果关系证明的理论基础。
- 13、依现行立法,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限于物质损失,精神损失不包括在内。
- 14、我国民事诉讼中目前尚无诉讼系属中之判决的相关规定,有关先行判决的研究,理论界也尚属空白。有学者认为,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先行判决为部分判决。
- 15、目前学术界通行的律师权利定义存在不周延之处,律师民事诉讼权利的定义也很模糊,因此有必要对律师民事诉讼权利重新定义。
- 16、民事诉讼的个性和检察监督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并不排斥检察监督.
- 17、这样,基于同一法律事实而存在的行政诉讼案件和民事诉讼案件就大量存在。
- 18、首先以德国、日本及法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简要剖析释明权之态样并兼论及中国和*弯地区在此领域的观点,在比较法制有参考之价值。
- 19、第十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 20、民诉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规范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
- 21、2002年,当事人民事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在河南省安阳市铁西区、上海市浦东新区、湖北省南漳县等地的人民法院先后得到推行。
- 22、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制度。
- 23、在此基础上,作者得出元代民事审判上出现民刑明确分离,民事诉讼上开始出现积极立法等结论。
- 24、意思自治体现在民事诉讼法领域便是程序上的处分权即诉权。
- 25、并进一步分析了现代民事诉讼理念与缺席判决制度。
- 26、如果说有什么不同的话,在行政活动中,诉状里的技术缺陷不像在民事诉讼中的那样举足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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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丁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其减刑;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四万九千零九十一元。
- 29、针对长期以来,我国刑、民事诉讼中均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同一的证明标准。
- 30、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代表人诉讼并非是通常意义上的群体诉讼.
- 31、接着,将民事送达的地位归位于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 32、第七卷包括完整的俄勒冈州法律分类中的相关的民事诉讼法律,以及专家意见和重要案例。
- 33、目前有关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学说主要有客观真实说、或然性权衡说、多层次说和否定说,但这些学说都值得商榷。
- 34、反诉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它是被告所享有的民事诉权,也是一项基本诉讼权利.
- 35、因为附带民事诉讼有其特殊性,被告人羁押在案,其家庭往往也一贫如洗,其本身又要接受刑事处罚,赔偿能力是非常有限的,这也是造成两种判决方式都无法最终执行的根结所在。
- 36、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较为粗糙,使一些当事人及法院得以借机采取各种手段规避级别管辖,实现其不正当利益。
- 37、跨国经济的发展使国际民商事纠纷不断增加,对国际民事诉讼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 38、与传统的民事诉讼相比,环境民事诉讼具有诉讼主体广泛、损失计算复杂、诉讼时效长等特点。
- 39、我国民事诉讼中目前尚无诉讼系属中之判决的相关规定,有关先行判决的研究,理论界也尚属空白。知之小工具
- 40、民事诉讼法确立了民事抗诉制度,但其规定十分笼统.
- 41、在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下,当事人乃为民事诉讼之程序主体,享有辩论权和处分权,其行使权利的途径主要须经由一定的诉讼行为。
- 42、最终,合肥中院一审判处丁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其减刑;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四万九千零九十一元。
- 43、其次,采用历史分析的方法介绍了我国民事诉讼处分权的历史和现状。
- 44、民事诉讼程序的耗时长是无人不知的.
- 45、民事诉讼准备程序作为言词辩论的前置程序,其含义远非“准备”二字所能概括。
- 46、有关占有权主张的预决已依据民事诉讼法第415.46条被送达。
- 47、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限于物质损失,而不包括精神损失。
- 48、最后,简要阐述了缺席判决制度与其他民事诉讼制度的衔接。
- 49、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50、第四章:单位证明在民事诉讼中运用的完善及对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