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留 tíliú
提留
80~90年代部分地区农民除交纳“皇粮”上交国家外,还要交纳部分“提留”做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供地方政府支配的那部分税收(多以交粮食的形式交纳,也有部分怕粮食不够吃而交钱的农户), 比如交棉花, 规定每户必须按照规定的低价卖出多少棉花, 如果哪一年产量太小, 达不到量就要被罚钱,农民也把达到这个量叫做任务, 完不成任务被罚款, 也认为是理所当然的; 再比如也有的地方有饲养家兔的任务,即每年必须饲养多少只家兔, 并且也是指定的低价卖出, 如果达不到量也要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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