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保 tuìbǎo
1.犹退守。 2.退出担保,不再作保。 3.被保险人中止与保险人的保险协议。
退保
退保是注销保险单。保险合同签约之后,双方可通过协议或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终止合同。在多数非人寿险定期保险单格式中,一般都订有注销保险单的条款,说明订约任何一方在到期前注销保险单的条件,以维护各自的利益不致因保险合同的终止而受到不合理的损害。条款一般规定,订约的任何一方须在要求注销之前的一定期限,向对方致送通知,待期限终了,保险合同才告失效。保单注销以后,须退还相应的保险费。如果保单并未生效,被保险人原则上可收回全部保险费,但保险人也有权收取最低保费,或手续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内中途注销保险单,应按规定费率交纳保险费,保险人将全部保险费扣除应交保险费以后的余额退给被保险人; 如果保险人要求注销保险单,对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应按日计算退还给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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